一、制订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
(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如有调整或增加新课程必须由系务会及教研室主任参加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由教学秘书编制每学期的《授课时间表》,经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审定后,于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前发至各任课教师和班级,并上报教务处。
(三)课程教学进度表由同科教师集体制定,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填写好,该表一式叁份,交教研室一份,交系办公室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课程教学进度表计划定出后,教师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随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系及教研室的检查。
二、课堂教学
(一)每位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按《教师教学工作条例》组织好每一节的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积极认真探索优秀的教学方法,体现知识、能力、素质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及时主动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教学记录,不断总结教学经验。
(三)应布置适当数量和难度的作业,并及时、认真、细致、严格批改作业。期末考试前向系办公室提交作业不足三分之二者名单,以便取消该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作业要记入平时成绩,缺交作业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平时成绩按零分记。
(四)主讲教师应定期下班进行个别辅导答疑,一般每周一至两次。
(五)实验课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学生无故有五次以上未做实验(指全学期安排的实验课程),应取消该实验课成绩。
(六)重修课程应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出详细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教学和考核。
三、教学纪律
(一)教学态度应严肃认真,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坚持课堂考勤制度。
(二)任何教师不得擅自停课、缺课和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先向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报告,填写调(停)课申请单,以便作好教学安排。
(三)教师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教学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教学秘书应做好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如:1、教学基本文件档案。2、学生学籍档案。3、课程评估档案。4、学生成绩登记册原始档案。5、学生考试试卷档案。6、学生考勤情况记录档案。7、学生实习工作档案等。
四、实习工作
(一)实习工作由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教学计划制定实习计划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实习是教师的职责之一,所有教师(除年老体弱者外)都应主动承担带队指导实习任务。带队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三)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实习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实习中严格管理,实习后认真总结与考核。
(四)带队实习指导教师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一般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单位,离开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单位领导请假并征得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同意,回校后应向系领导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五)实习领导小组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组织召开总结评比表彰会,写出整个实习工作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材料交系存档。
(六)实习工作的组织与考核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成绩考核
(一)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生考试资格审定严格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在复习辅导答疑过程中,教师不得指定重点复习范围,不得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考试命题应有A、B两套,两套题量均等。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内容命题,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命题范围。命题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凡同一课程同一内容都必须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有试题库的课程要使用题库试题。所命试题由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管理的系副主任批准。
(四)试题在使用前为密件,送审、送印、制卷全过程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送印、制卷由系办公室负责组织老师执行。科任教师必须提前10天把送印的试卷稿样交给系办公室(平时考试为7天准备时间),如误期科任教师应负相关责任。
(五)考场的组织和监考应按学校要求严格执行,每一位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均应服从校系监考安排:1、考试前一天班主任应下班宣讲考试纪律,系领导应检查各班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教室卫生,系巡考领导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检查卫生整洁情况,如未达到要求应及时组织打扫干净。2、学生凭有关证件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认真核对学生证件,防止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发生。3、注意做好考场情况登记,如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试卷份数、发出和收回的试卷份数、考场卫生和纪律等。4、考试结束后试卷应封装好,经办公室检查无误后封存。
(六)考试结束后由教研室负责组织集体评卷,采取流水作业,分工负责,原则上考试后第二天应评卷完毕,并及时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当场拆封登记各考生成绩,然后统计好总评成绩(含平时作业等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80%),成绩单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名后交系办公室,做好试卷分析。
六、教研室工作
(一)教研室应有计划地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如互相听课,定期举行公开课和评教评学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试验,定期召开教学研究论文报告会,加强对青年教师基本功能和能力的培养。
(二)每学期应组织好:1、开学初制订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进度表。2、期中教学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课堂讨论、个别辅导、学生学习效果、期中考试等。3、期末教学工作检查、试卷命题、总结。
(三)教研室每年应组织一次教学工作规范或相关文件的学习,尤其对新教师一定要组织学习。
(四)做好课程评估的组织准备工作,争取本室所有课程尽快达到合格课程以上。
(五)认真详细地拟订实习计划,经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六)应指导和管理重修课程的工作,必须督促、检查和落实重修课程的教学是否符合学校的要求。
七、本细则未尽之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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